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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
享受带薪年休假
职工累计工作
已满1年不满10年的
年休假5天
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
年休假10天
已满20年的
年休假15天
国家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
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

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
第五条规定
单位根据生产、工作的具体情况
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
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

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
也可以分段安排
一般不跨年度安排
单位因生产、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,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。

单位确因工作需要
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
经职工本人同意
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

根据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》规定
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
职工在年休假期间
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
相同的工资收入
温
馨
提
醒
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、婚丧假、
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
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
不计入年休假假期
文章来源: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(微信号:rsbzwwx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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